天河区慈善会简介
广州市天河区慈善会成立于1995年3月,是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团体或个人志愿组成的全区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慈善组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天河区民政局。广州市天河区慈善会于2016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17年被广州市民政局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人为本、慈善为怀、扶贫济困、救孤助残、赈灾救援、抗击疫情、助学兴教、社会公益,为发展天河区慈善事业服务。
业务范围:
(一)发动和组织举办各类慈善活动;
(二)接受国内外机构、企业、个人的捐赠和赞助;
(三)协助政府、民间发展慈善事业;
(四)兴办慈善服务机构;
(五)开展国内外慈善交流活动。
天河区慈善会现诚邀社会各界企业、团体和爱心人士加入,共同做好天河区慈善事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慈善品牌,进一步扩大天河慈善整体影响力。
招募对象
热衷于慈善事业,乐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自愿参与社会服务和慈善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会员条件
拥护慈善会章程,遵守慈善法规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慈善事业,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单位会员: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支持本会工作的组织,热心慈善事业,拥护慈善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慈善会管理制度,填写《单位会员申请》,经审核同意,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2、个人会员:年龄25周岁至70周岁,热心慈善事业,拥护慈善会章程,遵守慈善会管理制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者,填写《个人会员申请》,经审核同意,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会员权利与义务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慈善会章程》,本会会员享有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的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本会会员义务为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遵守本章程;充分发挥自身会员的资源优势,为提升本会在慈善领域的影响力和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向本会反映情况,并按工作要求,提供有关工作的信息资料。
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专家学者、个人会员经申请同意后可免缴纳会费。
入会程序:
请咨询QQ:1592468090,或来电咨询020-3712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