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市大坪镇爱心助学活动

发表时间: 2016-07-08

“梅州兴宁市大坪镇爱心助学活动”是共青团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实施的递爱心、送温暖活动,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对口扶贫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团结凝聚全区各界优秀青年,加大对我区对口扶贫的欠发达兄弟区县的帮扶力度,给帮扶地区的困难学生传递爱心、输送温暖,实现山区孩子人人有书读的愿望,团区委组织青年联合委员对我区对口帮扶的兴宁市大坪镇的14名困难学生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加大我区青联活动的覆盖面,更广泛地发动青联委员参与到我区对口扶贫工作中去。

 

一、募捐财产数额目标

人民币35000

 

二、募捐期限和地域

2016682016630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三、资助对象

梅州兴宁市大坪镇14名在读困难家庭学生。

 

四、募捐方式

(一)在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募捐信息。

(二)寄发募捐函件或募捐信息。

(三)由团区委牵头,组织区青联7个小组进行内部募捐。

 

五、募捐财产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计划

 

1.使用期限。20166820161231日,

 

2.使用计划。20166-201612月)由团兴宁市大坪镇委推荐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并提供相关家庭情况资料给团兴宁市委审核。经团兴宁市委审核后,将14名困难家庭学生的名单转给团区委审定。经团区委审定后,组织区青联7个小组进行对接资助,每个小组对接2个学生,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形成常态化帮扶。

 

六、剩余捐助财产处理办法

剩余的募捐财产按照捐助方意愿或事前约定进行处理,将继续用于申请的项目或其他有关慈善活动。

 

七、活动工作成本和列支预算

工作成本预算不得超过募捐财产数额目标的0%,实际工作成本不得超过实际募捐财产价值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