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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活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15-05-06

  由市政府主办的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区政府作为协办单位,为充分挖掘我区慈善资源,为我区各单位慈善项目最大限度筹集社会善款,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民〔2015〕76号)精神,结合“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广州慈善日”活动一并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政府搭台,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参与——让慈善回归民间”的理念,以“社区慈善,人人可为”为主题,为推介慈善项目搭建平台,主动引导社会热心企业、机构、个人认捐慈善项目,在全区形成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慈善氛围,推动我区慈善事业发展。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发动全区公益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开发设计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以媒体宣传、专场推介会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踊跃认捐我区慈善项目。

  

  1.申报慈善项目。3月中旬,组织我区公益慈善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有慈善项目需求单位召开“天河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动员会议,发动上述单位通过走访调研,了解掌握各类困难群众当前最关心、最迫切和最需要的困难问题,开发设计并申报相应的慈善项目,同时要按照《广州市募捐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市民政局申请募捐许可或办理募捐备案手续。各单位慈善项目申报成功后,在5个工作日内把相关信息报区慈善会汇总,以便在各专场推介会上集中展示推介。(区民政局主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协作办、各街道办事处、区慈善会协办)

  

  2.开展社会宣传。4月~6月,在《广州天河新闻》、天河信息网、区民政局网站、区慈善会网站上适时发布天河区征集的慈善项目,及时发布认捐信息,公布捐款情况。(区委宣传部主办,区科信局、天河报社、区慈善会协办)

  

  3.开展区内专场推介。4月~6月,组织开展区内专场推介会,积极发动社会各界认捐慈善项目。为避免向企业重复推介,专场推介会前,由各主办单位提出专场推介的安排和工作方案,报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召开区经贸线口企业座谈会,推荐区慈善项目,发动定向认捐。(区经贸局主办,区工商联协办)

  (2)召开科技园管委会辖内企业座谈会,推荐区慈善项目,发动定向认捐。(科技园管委会主办,区科信局协办)

  

  (3)召开民族宗教、港澳台胞、华侨等友好人士座谈会,推荐区慈善项目,发动定向认捐。(区委统战部〈区台办〉主办,区侨外办、区政协联络委、区侨联协办)

  

  (4)开展“慈善项目认捐”活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慈善项目筹款活动,也可利用自身资源,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认捐慈善项目。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捐款统计工作,填写《第三届推介会干部职工捐款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5年6月3日前发至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电子邮箱:1592468090@qq.com(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主办)

  

  4.打造社区推介平台,深入开展“慈善进社区”活动。按照市方案要求,选择天河南街道办事处辖内的广百百货天河中怡店作为慈善项目推介固定平台,5月~6月期间由区慈善会组织辖区内慈善组织开展慈善项目推介募捐活动。(辖区内慈善组织主办,天河南街道办事处、区慈善会协办)

  

  5.按照市方案要求,各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幸福社区5~6月至少在辖区内组织开展1次慈善项目推介活动,让市民在社区就能感受慈善成果,体验参与慈善的乐趣。各街慈善分会等社区慈善组织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结合社区需求在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项目推介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慈善氛围,引导广大社区企业和社区群众积极参加。按市民政局要求,各街道于5月8日下午17:00前将本辖区慈善推介活动计划、7月1日前将活动方案及活动现场照片报送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备案。(各街道办事处主办)

  

  6.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开幕式。6月上旬,对我区申报的慈善项目,进行包装,制作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在市第三届慈善项目推介会开幕式上进行宣传。(区民政局主办,各慈善项目申报单位、区慈善会协办)

  

  三、活动组织领导

  

  成立天河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吴东胜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天河报社、区委统战部(区台办)、CBD管委会、IBD管委会、区政府法制办、区经贸局、区科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审计局、区侨外办、区协作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及各部门、组织之间的工作协调。推介会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四、工作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呈送工作方案;协调区领导出席市开幕式、闭幕式、区内专场推介等活动。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宣传报道活动。

  

  天河报社:开辟活动专栏。

  

  区委统战部(区台办):负责发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港澳人士、台资企业和台胞等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CBD管委会:负责发动CBD管委会辖内企业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IBD管委会、区科信局:负责发动科技园管委会辖内企业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区经贸局:负责发动企业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区审计局:对捐款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区民政局:负责草拟活动方案;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活动筹备工作;向全区各公益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发出开展活动的通知;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及各部门、组织之间的工作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解决活动工作经费,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区建设和水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发动房地产企业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区侨外办:负责发动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区工商联:负责发动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发动职工志愿服务团队、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妇女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区协作办:负责发动相关企业、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
各街道办事处:5~6月,各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幸福社区至少在辖区内组织开展1次慈善项目推介活动,于5月8日下午17:00前将本辖区慈善推介活动计划、7月1日前将活动方案及活动现场照片报送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备案;组织辖内公益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开发设计、申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慈善项目;积极发动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区居民积极参加慈善项目认捐活动,及时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捐款统计工作,填写《第三届推介会干部职工捐款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5年6月3日前发至区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电子邮箱:1592468090@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发动各公益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参加推介会。

  

  (二)周密推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我区公益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广州市募捐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监察、审计、民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推介募捐活动各个环节及募捐财产管理等情况跟踪监督,按要求及时公开募捐情况及募捐财产使用情况。

 

文档附件:
慈善项目认捐指引.doc
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慈善项目认捐意向书.doc
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定向捐赠项目协议书.doc